关于曲沃县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曲沃县政府系统所属28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4月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1.学历学位
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人员,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4月12日前取得。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的,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2.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标明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曲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进行认定。
3.技能条件
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报考教师招聘岗位须具备相应学科、相应等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内)。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离校两年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不影响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视同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认定。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对象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专项岗位报考对象:根据《临汾市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方案(试行)》(临退役军人发〔2023〕22号)文件要求,退役军人可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曲沃县政府系统所属28个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0名,其中大学本科121名、大学专科9名;管理岗位9个,专业技术岗位121个。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曲沃县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通过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省人社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及曲沃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均在曲沃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quwo.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曲沃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quwo.gov.cn/)。
报名时间:4月22日9:00至4月26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进入“曲沃县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曲沃县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清晰,JPG或JPE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补充说明”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补充说明”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领导组办公室(0357—4525623)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月23日至4月26日每天上午10:00左右在报名网站的报名入口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建议报考者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4月22日9:00至4月26日17:00期间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4月26日17:00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4月26日17:00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4月27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表》,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减免考务费用: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于4月30日前到曲沃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股(曲沃县人社局407室)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减免手续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办理减免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报名表》、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近期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报名表》、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近期证明。
4.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低于3:1的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2014〕20号)文件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一般性岗位,不再进行补报名。
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一般性岗位,不再进行补报名。
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岗位,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报请临汾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曲沃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通知。同时电话(0357—4525623)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5.改报岗位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准考证下载打印
具体事项详见笔试公告。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前在曲沃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笔试公告。报考者按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原报名入口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
A.教师类:
《科目一》:1.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内容(20%);2.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30%)。
《科目二》: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50%)。
B.医疗类: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30%);
《科目二》:内容包括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等(70%)。
C.综合类(事业单位岗位):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50%);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50%)。
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前在曲沃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前在曲沃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见面试公告。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由曲沃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4)面试内容:
A.教师类:采取无反馈教学方式(讲课和回答问题)进行,讲课内容为应聘学段课程,教材的版本为曲沃县现使用教材。
重点考察报考者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B.医疗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C.综合类(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计划决策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5)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全部为外聘专业人员。
(6)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在曲沃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
1.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涉及教师的可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县人社局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有残疾人应聘的,岗位体检条件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和残疾人身体状况确定。
2.考察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3.体检考察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曲沃县人民政府官网(www.quwo.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考教师岗位的拟聘人员由曲沃县教科局按照“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制定“选岗方案”,报曲沃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批后,由曲沃县教科局组织进行岗位选择。其他事业单位拟聘人员报曲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批,确定拟聘人员。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曲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曲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357—4525623。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曲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曲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