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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临汾市襄汾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78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2 17:21:56

襄汾县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全县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8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其中在每个社区设置不低于2个高校毕业生(2022年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襄汾县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

3.具有襄汾县户籍;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日之后出生,不含当日)。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1月2日之后出生,不含当日);

5.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备符合工作职责要求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交流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时间节点

年龄、户籍、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均以2022年11月2日为截止日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研究生人员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报考);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7.现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8.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襄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gfe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8:00至2022年11月15日18:00。

3.报名网址:襄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gfen.gov.cn)。

4.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30KB)。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资格初审及缴费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岗位。在11月15日18:00之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18:00,考务费100元,逾期未缴费的,按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政策。符合减免考务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四)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并在襄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知。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准备。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公开考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入围总成绩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命题和阅卷,由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或专家组织实施。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常识、职业道德、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等基础知识和写作等。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诚信报名考生承诺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资格复审资格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

3.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借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由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县民政局委托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要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2022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与待遇

1.聘用。根据公示情况,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由新城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包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报酬不低于上年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按“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绩效薪酬制度执行。薪酬包括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月薪酬70%部分为基础工资,按月发放;月薪酬30%部分为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年底统一发放。试用期间工资按照聘用等级80%发放。

五、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襄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在笔试前需自行下载打印《襄汾县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4),如实申报个人7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

3.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4.准考证下载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6.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357-3620500(报名期间)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襄汾县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docx

2.襄汾县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3.同意报考证明.doc

4.襄汾县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

襄汾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