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校园招聘公告
为加强临汾市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本着“专业对口、急需紧缺”的原则,拟采取校园招聘方式补充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详见《临汾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8周岁及以上为2005年5月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5月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5月以后出生)。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等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7.法律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临汾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官网同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他人代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5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102招聘厅
报名所需材料
(1)《临汾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纸质版需本人手写签名、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承诺”,并对个人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原则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后,由工作人员告知审查结果。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将通知本人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未通过审查的,将及时告知本人。
(三)考试
报名资格通过审查后,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考试办法。考试工作由临汾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达1:5,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1:5,增加笔试环节,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参加笔试的岗位,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直接面试的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面试,按面试加试后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若2名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按面试加试后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须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1.体检做好事先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在市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査,经临汾市农业农村局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招聘单位要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人员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汾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进行5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和聘用制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3.聘用人员最低连续服务年限为3年。
六、联系方式
临汾市农业农村局:13028030707(赵老师)
18735732537(杨老师)
监督电话:0357-2011962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临汾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