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工作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23〕1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采取校园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浮山县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9.73平方公里,采用“一区两园”布局模式。“一区”即:中心商务区,以发展总部经济、商务办公、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为方向,重点吸引临汾市及以外的企业和个人来浮投资,有效带动县域发展。“两园”即:双新产业园区,园区主要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业;同时规划化工园区2.27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煤化工、精细化工等产业。
园区内制造业项目3个,分别为:年产16万吨差别化纤维及16万吨化纤再生聚酯专用料项目、年产200万套轻量化高强镁合金新能源汽车零配件及电动自行车车架加工项目、碳纤维拉挤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等。化工项目4个,分别为:煤化工项目——山西晋鑫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68万吨/年碳化室高度6.78米捣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一般化工项目——山西华辉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炭及10000吨高效活性炭联产项目、山西海兰农业科技公司年产2000吨种衣剂建设项目;精细化工项目——山西恒锦盛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染料迁建项目。
浮山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主要工作任务为组织实施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建设、开发和管理,协调处理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着集聚区综合服务保障、政企对接、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等工作职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详见《浮山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2005年5月26日以前出生,1987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等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2.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7.法律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在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指导监督下,由浮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和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sh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邮箱:fushanrensheju1@163.com
联系人: 赵 芳 联系电话:13835709803
卫俊婷 联系电话:13303473035
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8:00—2023年6月10日18:00
报名所需资料:
①浮山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近期免冠电子2寸免冠彩照(红底),并重命名为本人姓名;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④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专业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
⑤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
考生为港澳台学生、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专业认证资料。
以上资料,以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fushanrensheju1@163.com)。
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必须于办理聘用前交验原件,未在规定期限内交验的,取消应聘资格。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浮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个人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报考人员对《浮山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在《浮山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后,由工作人员告知审查结果。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将通知本人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信息;未通过初审的,将及时告知本人。
3.资格复审:浮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所有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将通知本人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三)考试
报名资格通过审查后,由浮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考试办法。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达1:5,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1:5,增加笔试环节,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参加笔试的岗位,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组,命题和现场打分由考官组组织进行,每个考官组为5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面试专家仅限1人),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3.相关说明
(1)报名人员电话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面试和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由招聘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因电话不畅通,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2)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若2名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后的成绩排列;
(3)直接面试的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面试,按面试加试后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4)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考试的相关事宜将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shan.gov.cn)公告,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1.体检有关事宜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査,经浮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2.浮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学校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人员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笔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期满,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民政和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民政和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连续服务年限为5年。
4.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待遇
1.受聘人员享受招聘单位所在岗位工资福利待遇。
2.符合条件的受聘人员同时还享受以下人才引进政策:
(1)全职引进的应届毕业生,给予学费补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万元,“双一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万元。
(2)全职引进的高学历人才,给予3年生活津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6万元/年,“双一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6万元/年,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4万元/年。
(3)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给予补贴。省级领军及以上人才50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万元,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万元,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
(4)与我县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劳动关系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对我县发展作用发挥较大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人才公寓”领包入住。
(5)全职引进的省级领军及以上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随迁配偶实行计划安置。原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实行对口安置;原在企业工作或无工作的,协调县内企业提供就业岗位。
(6)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自愿在我县接受教育,首次入学时,不受户籍和居住地限制,可按本人意愿,在我县范围内公办学校择校入读。
七、联系方式
浮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手机号码:13835709803(赵芳)
联系电话:0357-8126868
监督电话:15333075527(卫文斌)
附件1:浮山县产业聚集区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校园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浮山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校园招聘报名表.doc
浮山县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