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县公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永和县公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永和县公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要求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8月3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1〕18号)的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的,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5.《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6.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永和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组织实施,招聘采取考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考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岗位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否则由用人单位研究解除聘用关系。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www.sxyh.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在县卫体局、县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分别由永和县人民医院和永和县中医医院分别负责实施。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8:00至2023年9月15日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永和县中医医院五楼办公室(永和县正大街16号)
永和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永和县城南药家湾村康谐路)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均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www.sxyh.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各招聘医院对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后,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资格审核要客观、公正、及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永和县公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电子版打印3份,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执业证、学信网自行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永和县公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和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流程各环节,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或专家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及职业道德、医疗相关专业知识。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笔试成绩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www.sxyh.gov.cn)公示。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等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重要环节录音录像,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www.sxy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县编委会予以研究,通过后由县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员享受所在岗位的相关待遇,实行5年服务期承诺制。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机构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咨询、监督电话
永和县人民医院:0357-6012137
永和县中医医院:13834343099
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7-7522277
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7-7523520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永和县公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永和县公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永和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