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山西 > 临汾

报名入口

2023年山西临汾市翼城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1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1 12:05:13

翼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治理能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按需招聘、科学配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翼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志愿到社区工作;
 
3.具有翼城县户籍或生源地为翼城县;
 
4.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组织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服务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或受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的;
 
7.在校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8.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
 
9.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9:00至2023年12月31日18:00
 
3.报名网址:翼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cheng.gov.cn)
 
4.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cheng.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30KB)。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确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岗位。
 
2.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翼城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招聘岗位。
 
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cheng.gov.cn)发布通知。
 
3.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4.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100元,逾期未缴费的,按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准备。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命题和阅卷,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政治理论与政策、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常识、职业道德、县情等基础知识。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报名考生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天公布。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以面试成绩评委评分最高成绩者优先。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综合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考察组具体负责,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察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按照“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绩效薪酬制度,报酬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并建立薪酬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70%,绩效工资占30%,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社区所在乡镇组织考核,并与考核合格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3年,聘用期包括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在翼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4.咨询电话:人社局0357-4922596
 
民政局0357-4922595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