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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招聘科研助理_行政助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8 16:24:41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公告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坐落于素有“秦晋旱码头”之称的千年古城汾阳市,1923年由美国基督教华北公理会创办,学校是一所多专业、多学制的高等医学院校。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招聘2022届高校毕业生,从事科研、行政辅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3名,行政助理24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2届高校毕业生,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2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朗庭商务酒店(学院对面)210房间

4.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科研助理、行政助理报名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2张及电子版照片。应聘人员请用U盘拷贝报送相关电子资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证明考生科研或业务能力的论文、四(六)级英语成绩单、科研成果及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明确到人。严格执行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三)招聘测试

1.招聘测试在学校公开招聘领导组的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

2.招聘测试采取面试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基本素质以及岗位胜任能力等,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招聘测试成立测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

3.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录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成绩并列的,加试一场进入体检。

4.考生在候考室抽签决定入场次序,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逗留。

5.测试时评委当场亮分,成绩取平均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所有测试成绩的登记汇总全程在监督组监督下进行,登记汇总完成后上报学校领导组予以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统一指定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录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工资待遇及用工形式

1.用工形式:临时性用工

2.待遇

本科: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400元/月)

研究生: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月)

3.按照属地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五、试用期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临时性用工签订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最多不超过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姚老师

咨询电话: 0358--2100673

监督电话:0358--210068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附件1: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岗位表.xlsx

附件2: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行政助理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