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吕梁市第一中学)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吕梁市第一中学2023年秋季开学后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吕梁市教育改革行动方案》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吕梁市教育局计划组织吕梁市第一中学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工作。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所属六所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021年、202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教育部所属六所师范院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体年龄及学历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作为招聘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吕梁市第一中学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2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第一中学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方式
吕梁市第一中学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采取面试方式确定岗位人选。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2月20日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高校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在四所部属师范院校分别设置招聘主会场,实行现场报名,具体招聘会时间安排如下:
华中师范大学: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3月08日(周三)
西南大学:3月09日(周四)
陕西师范大学:3月11日(星期六)
华东师范大学:3月17日(星期五)
东北师范大学: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提交《吕梁市第一中学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
时间: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吕梁市第一中学)2023年度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2021年、2022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2)《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
(6)审查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高中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核减、取消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三)面试
本次面试工作由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吕梁市第一中学)2023年度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高校官方网站公布,同时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以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本人。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授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70分(含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吕梁市第一中学)2023年度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1.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2.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咨询、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吕梁市第一中学)2023年度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0358-2290939
监督电话:0358-338099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八、待遇及管理
本次校园招聘专项引进的急需紧缺教师,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待遇保障政策。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附件:
吕梁市教育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