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校(院)职能定位以及学科发展、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校(院)教师岗位2024年计划开展博士研究生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党校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4月以后出生)。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2024年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8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四、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五、岗位待遇
依法享受引进岗位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和太原市人才补助外,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引进博士及以上人才激励办法(试行)》文件提供相关待遇。
1.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校(院)可提供周转住房一套,周转使用期为3年,3年内退出周转住房的,发放安家费20万元,周转住房使用超过3年不再发放安家费。周转住房使用期间,水电、燃气、物业、宽带等费用自理。如果不使用校(院)提供的周转住房,发放安家费30万元。以上安家费均含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2.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签订工作协议后,校(院)提供5万元科研经费。入校前有未结项课题或当年发表的其他科研成果,可按照《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科研奖励制度的若干规定》要求予以配套奖励。
3.到校(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参评党校系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优先聘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入校2年内,在校(院)提供薪资待遇基础上,每年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
六、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信息平台及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校(院)博士引进电子邮箱(sxswdxbszp@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2024高层次人才应聘-岗位类别-毕业院校-姓名”。
报名人员所需提供证件及材料:(按顺序编号打包)
①《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引进报名表》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②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成绩单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
④个人自荐材料,相关教学、科研成果,获奖等业绩材料扫描件;
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校(院)成立人才引进考核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学术成果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参加考核。
(四)考核
考核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结束后,结合学科建设、结构比例、试讲成绩等情况,提出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
1.体检。由校(院)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安排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资格,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校(院)人才引进考核工作领导组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经校(院)委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校(院)组织部按程序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引进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拟引进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拟引进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引进工作由校(院)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老师 0351-7985816
学校网址:http://www.sxswdx.gov.cn/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96号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
2024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