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成立于1983年,前身为基建工程兵第42支队医院,现隶属于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为一体的大型综合三级公立医院。医院占地面积150亩,医疗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医院秉持“学科专科化、专科中心化,中心融合化”的发展理念,整合优势资源成立了成立了多个专科专病中心,包括“消化中心”、“心脏中心”、“中西医康复诊疗中心”等,致力于为患者提供专业、全面的医疗服务。医院设施设备先进,拥有全省首台美国GE公司PET-CT等大型医疗检查与治疗设备近百台,目前医院已发展为省城南部地区规模较大的三级综合性医院。为满足我院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医疗医疗服务质量,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组织实施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三)热爱医学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2024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五)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及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至2024年12月
(二)报名方式
请报考人员将本人手写签名的《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个人简历、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以“姓名+院校+博士研究生+专业”形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sxsmtzxyy@163.com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医院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通知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发现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已就业的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试。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医院需求,对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不定期启动面试考核程序。具体面试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具体面试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面试时间由我院统一安排。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考察内容: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依据招聘公告、政策规定、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向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部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八、人才待遇
聘用手续办结并且到岗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与医院签署为期5年的聘用合同书。
1.薪酬: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博士研究生补贴(1万元/月)+科室绩效。
2.安家费:博士研究生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10万(医院配套)。根据协议书期限,分5年发放安家费。
3.山西省政策:符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晋财教〔2020〕96号)有关要求的博士毕业生,另可申请享受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5万元。太原市政策:2018年后来并工作,符合太原市人才政策的博士毕业生,可申请生活补助、学费补贴、购房补贴。
九、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向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组织(人事)部咨询,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1-5670030/5670032
监督电话:0351-5670156
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