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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省针灸医院招聘1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8 09:21:40
  山西省针灸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省针灸医院始建于1984年,是山西省卫健委直属的一所集针灸、临床、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针灸专科医院,是中国针灸临床中心山西分中心。医院坚守“中医为本、针灸立院”的宗旨,秉承“求慎敬命”的精神,汇聚省内“一大师二泰斗”,培养了数以千计的杏林栋梁之材。山西省针灸医院的脑病科、针灸科为国家级重点专科,针灸学、康复学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根据医院高质量发展需求及新院区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山西省针灸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7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针灸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3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或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
 
  (五)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9日(上午8:00-1l:30:下午15:00-17:30)
 
  资格审查地点:太原市平阳路北园街2号山西省针灸医院行政办公区人事科。
 
  报名人员登录山西省针灸医院官网(https://www.sydw1.com/d/file/bigpic/divdiv  4.报名表同版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15K-45K之间),电子照片以“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的方式命名。
 
  5.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毕业答辩论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规培专业为中医的,均需提供规培基地出具的规培第二阶段轮转科室明细(明细需体现科室名称及对应培训时间);
 
  8.考生将填好的《信息采集表》(附件4,以.xls或.xlsx格式)一并和小二寸电子版照片以“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的格式命名,拷贝至U盘中提交至资格审核现场。
 
  9.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我院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逾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等相关事宜,请务必关注我院官网通知公告,不在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核减或取消岗位
 
  本次招聘要求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试,并在我单位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因岗位特殊需要,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山西省卫健委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内容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
 
  推拿科医师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化面试成绩×5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其余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一)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或纸笔作答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考生须遵守考点现场管理,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登录到山西省针灸医院官网(http://dszyy.sxtcm.edu.cn/)进行查询。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未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西省针灸医院组织实施,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针灸医院网站公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面试前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我院官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组织实施体检的单位同意后,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等原因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针灸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其聘用关系。
 
  八、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九、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我院官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14797156232   监督电话:0351-723635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省针灸医院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