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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0 14:08:10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12月20日讯: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是一所培养高等财经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是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成为山西省在国家实施“双一流计划”(本科)和“双高计划”(专科高职)建设过程中唯一一所入选高校。学校建设了山西高校第一门国家级精品课程、第一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第一支国家级教学团队、第一位万人计划全国教学名师、第一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是山西高校目前唯一的一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等。建校70年来共向社会培养输送6万余名财经专业人才,培养各类财经干部14余万人次,为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根据工作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1年毕业的委培、定向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中共党员,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网络新媒体运用能力,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和心理条件,符合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学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如不能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6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sxczrsb@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姓名+性别+专业+毕业院校,资料打包压缩发送。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电子版(照片格式:jpg;照片大小:5M以内;照片像素:295*413)。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扫描件。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明确到人,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三)领取准考证

  学校将通过官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的时间。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工作在省人社厅、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7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期不少于5天。

  2.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考官为5-9人,考官全部外聘。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考务方面的问题等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人事部。

  咨询电话:0351—6585938 

  监督(举报)电话:0351—6583321

  学校官网:https://www.sxftc.edu.cn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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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x

  2. 2021年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xls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