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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工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4 14:08:58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11月04日讯:山西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山西省委、省政府亲自谋划布局,整合优质办学资源,于2021年成立的一所以工为主的省属应用型高等学校。

  学校坐落于有着“能源绿都、塞上明珠”美誉的“中国最佳绿色生态旅游城市”—朔州市。作为“右玉精神”的发祥地,围绕“生态立市,稳煤促新”发展战略,朔州正全面打造产业转型的集聚区、对外开放的先导区、乡村振兴的特色区、宜居宜业的幸福区和践行“两山”理论的示范区。

  学校坚持“立足朔州、面向全省、辐射全国”的办学定位,聚焦“六新”、对接山西“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围绕朔州市委“123321”工作思路,积极推动专业链与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大力培养适应高质量转型发展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着力打造科技和人才新高地。

  学校设有10个二级学院,51个本科专业,构建以工科为主干,工、管、理、经、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积极探索建设“新工科优势突出和应用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发展道路,努力朝着建成山西一流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目标奋进。

  为加快学校事业发展,现面向海内外公开诚聘工作人员,热诚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应聘,携手共创山西工学院美好明天!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工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9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工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国内外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11月12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sxgxy_rlzyb@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姓名+性别+学科(专业)+毕业院校名称,资料打包压缩发送。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工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6)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山西工学院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工作在省人社厅、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工学院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山西工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7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期不少于5天。

  2.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工学院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一周,在学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山西工学院及省教育厅的考官人数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本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工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工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工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杜老师 王老师

  咨询电话:0349-5686118

  监督(举报)电话:0349-568610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点击下载>>>

  2021年山西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21年山西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山西工学院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