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山西红十字医院)创建于1919年,是山西省医疗卫生教育事业的发源地,迄今已有百年历史。是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是山西省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中心基地之一,同时也是山西省唯一的省级综合红十字医院,承担着国内外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任务。为满足我院业务发展需要,不断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现面向海内外招录博士研究生。现将我院此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它要求 |
备注 |
工作地点 |
1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博士岗位 |
30 |
40周岁及以下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医学类、药学类、生物学类 |
医师类岗位要求有相应专业的医师资格证(国外留学毕业生除外) |
太原 |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2023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五)博士岗位报考人员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8日及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一)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五)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七)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23年12月
2.报名时所需材料:《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主要科研成果等原件的扫描件,以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sydeyrsczp@163.com。
正式在职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我院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医院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通知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发现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三)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试。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医院需求,对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不定期启动面试考核程序。具体面试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外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
对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我院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聘用
依据招聘公告、政策规定、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向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部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执行试用期制度。
四、薪资待遇
博士岗位按照山西省和医院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按照医院政策,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可享受5-40万安家费和5-40万科研启动经费。符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晋财教〔2020〕96号)有关要求的博士毕业生,另可申请享受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5万元。符合太原市人才政策的博士毕业生,可申请生活补助、学费补贴、购房补贴。
五、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将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招聘诚信档案库。
咨询电话:0351-3365621
监督电话:0351-3365507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