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晋教学函〔2022〕14号)、《关于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教科信函〔2023〕8号)及省科技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23]10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公开招聘2023届未就业应届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深化学校内部用人体质机制改革,建立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稳定与流动相结合的科研助理工作队伍。
二、基本条件
1. 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岗位及聘期
1.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计划招聘3-5个,主要协助课题组负责人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科研经费报销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2.聘期
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聘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可离职。
四、薪酬待遇
聘用的科研助理薪酬标准为800元/月。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
(2)报名者须提交的应聘材料:
①《中兽医药现代化山西省重点实验室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1)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报名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
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查
由中兽医药现代化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通过初评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和考核
资格初审通过者安排面试和考核。
4.录取
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5天。
5.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可办理入职。
六、咨询方式
地址:山西农业大学中兽医药现代化山西省重点实验室
电话:0354-628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