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山西工匠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山西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成立于1951年5月,是山西省总工会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全总命名的17所“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示范校”之一。近年来,在山西省总工会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学校不断加强工会干部培训基地、工运理论研究基地、工匠精神传播基地的建设,正在向着建设全国一流工会院校的目标迈进。
2022年5月,经省委编办正式批复,学校增挂了山西工匠学院,按照“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方式运行。山西工匠学院是全国最早由省委编办正式批复建立的省级工匠学院,目前已确立了“四个四”的发展规划,将逐步形成集培训、实操、竞技、攻关、成果转化等为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链条,达到每年至少培训一线职工1.2万人的标准。目前,以山西工匠学院为龙头,全省已有10个市成立了工匠学院,再加上企业、县级工匠学院的陆续成立,我省将形成一个完整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从而走在全国工会前列。
为适应发展的需要,经省总批准,山西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决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山西工匠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为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等详见《山西省总工会干部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本科、硕士阶段均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1月9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11月18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100080191@qq.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2023高层次人才应聘-姓名”。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山西工匠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报名截止日期10日内,学校将完成资格初审并通 过山西省总工会干部学校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网址:http://sxghgx.sxgrw.com/class_type.asp?zf11id=163,同时电话通知符合招聘条件者复审及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三)面试考核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将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学术道德诚信、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山西工匠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聘人员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核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山西工匠学院)综合服务科(人事)。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杨老师13834647521,0351-5697105
王老师13994290404,0351-5643004
监督(举报)电话:0351-569710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山西工匠学院)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