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肇基于1955年,经过近七十载的砥砺发展,学校以先进的办学理念、完善的教育管理机制、独树一帜的办学特色、独占鳌头的办学业绩、独特鲜明的校园文化,成为享誉全国的一流优质中学,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山西省示范高中”等荣誉,同时被北京大学授予“首批博雅人才共育基地(三星级)”,被清华大学等七十多所著名高校授予“优质生源基地”。
圆学子升学梦,育三晋栋梁材。近年来,学校在初、高中升学考试和五大奥林匹克学科竞赛中成绩傲人,形成了领跑全省的竞争优势,先后向清华、北大等国内外知名院校输送了一大批德才兼备、文理兼长的优秀毕业生,成为莘莘学子梦寐以求的成长沃土。
名师云集,鸿儒辈出。“拒绝平庸,追求卓越”的教师文化濡染缔造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敢于创新、堪当时代大任的附中“筑梦队”。学校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师德为先,唯才是用”的用人机制和科学系统的青年教师培养体系,为每一个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营造了薪火相传、接续奋斗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汇聚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全部为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附件《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五)应聘各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免考笔试,可直接参加面试。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山西大学网站、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网站发布,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条件、报名时间、考试方式、招聘纪律等。
公告发布时间自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9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00:00至12月29日18:00,逾期不再报名。
3.报名流程
(1)招聘系统内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
应聘人员可在相应时间登录“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教学管理平台集团校应聘登记系统”(网址:http://zhaopin.sxdxfz.cn:28800/)。第一次登录系统,首先选择“立即注册”,准确输入姓名、账号(手机号)等信息,按要求设置密码后,点击“注册”即可。
注册成功后,在“首页”公告中选择“山西大学附中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进行信息预填报。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注意按要求上传相关的清晰证件扫描件(如资格证书等,上传时保证图片方向与电脑查看方向一致)。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图片上传不清晰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在本项目后续招聘过程中的相关公告、通知等内容将统一在山西大学网站、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网站发布,不另外通过其他方式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请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撤回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已提交的报名信息将不可修改。
4.在招聘系统中,附件材料请按顺序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上传材料清单顺序: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本、硕、博期间取得的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4)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证;
(5)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教学经验、工作经历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同意报考证明上同时加盖工作单位和工作单位上级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公章);
系统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应聘人员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三)资格初审
线上审查。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岗位表》中所列专业代码为准。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应专家组(2-3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布,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根据审核情况在山西大学网站、山西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招聘工作组联系解决。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招聘测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测试的各个环节均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不得参加招聘测试。
(五)招聘测试
1.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测试方式
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硕士研究生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达5:1,直接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硕士研究生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具备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人选,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具备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人选,并在山西大学网站、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网站公示。
3.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山西大学网站、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网站公布。面试考核按照先博士、后硕士的顺序进行,博士和硕士分别通过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考核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山西大学网站、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网站公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存在问题,随即取消其资格。
4.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一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不达60分者不予聘用。
学校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考核,按加试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考核工作关键环节录音、录像。
5.命题
委托第三方命题。
6.面试考官组成
学校成立面试考核专家组,人数一般为5—7人,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专家人数只限1—2人,组长由外聘专家担任。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大学网站和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聘人员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档案保管单位、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因个人放弃体检和考察,或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山西大学网站、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用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与我校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服务期为6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公开招聘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公正进行,山西大学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分管招聘工作的校领导、分管附中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人力资源处处长、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校长
成 员:人力资源处分管招聘工作的副处长、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分管人事工作以及教学工作副校长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山西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请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来电咨询。
咨询邮箱:sxdxfzbgs@163.com
咨询电话:0351-5682100、0351-5682136
山西大学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