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11月24日讯:为满足医院学科发展,给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院拟招聘检验科技士等岗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人岗相适、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勤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适应招聘岗位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年龄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检验技士 |
10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 |
1、有检验士(师)资格证 2、有PCR上岗证 |
|
2 |
护士 |
15 |
30周岁及以下 |
高中起点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 |
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29日(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3、报名地点: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地址:府西街72号)
联系人:温老师袁老师
联系电话:0351-5650507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携带《应聘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由医院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资格审查中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等行为要追究责任。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取得考试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4)招聘过程中我院将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方式与应聘人员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二)考试
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条件者,我院将组织应聘者进行相关的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生得分顺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在院内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卫健委官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反映,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科室、主管部门对试用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报太原市卫健委备案,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待遇
试用期合格的聘用制工作人员按照《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享受奖励性绩效、“五险一金”、免费体检、外出进修培训等待遇。
六、重要声明
我院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提供任何考试参考资料,没有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培训或考试,考生切勿轻信。
七、特别提示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环节须提供本人健康码、行程码并需全程佩戴口罩,如果有14天内省外行程的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感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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