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太原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1年太原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1名)》已于2021年11月16日发布,本次太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范围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范围为:参加山西省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山西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2.年龄
报考者年龄按周岁计算。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
境内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4.专业
《岗位表》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及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负责资格审查单位进行认定。
5.其他
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
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不包含毕业前的实习经历。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太原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1年太原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6日17﹕00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备考资料: 备考专用资料:2021年山西省事业编考试备考专用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