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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太行干部学院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31 09:14:07

太行干部学院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学院“五支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长治市“千名硕博”人才引进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院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择优引进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引进岗位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详见附表)。

(二)引进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岗位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岗位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8月及以后出生);

3.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长治市行政区域内的在职人员不在引进计划中)。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人员;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试用期及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三、引进计划

引进名额共8名,其中博士2名,硕士6名。具体岗位见《太行干部学院2022年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关注太行干部学院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底部自定义菜单处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后,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会在微信里收到审核结果通知,请注意查收。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9日。

3.联系电话:靳老师 18903559700

(二)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测试”的方式,通过社会调研和说讲课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根据能力测试成绩分数高低,确定人选。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参加能力测试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太行干部学院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二代身份证;

3.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学位网分别申请,确保认证报告可以认证查询);

4.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近期二寸正面蓝底照3张;

6.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A4复印件。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资格。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引进的全过程。

(四)体检

1.学院根据能力测试成绩,按照引进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考核

2022年应届毕业生,主要通过征求所在学院及学校意见,走访同学、老师、家访等形式进行考察了解;往届毕业生,征求所在社区意见;在职人员,征求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与考察考核人选进行谈话了解、查阅考察对象档案。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提出初步人选名单,经学院集体研究后进行公示。

(七)聘用和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列为拟引进对象。被引进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及时落实长治市相关人才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需签订服务期合同,在学院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五、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引进。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公开引进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能力测试、体检、考察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附件:1.太行干部学院2022年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2.太行干部学院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太行干部学院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