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09月22日讯: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晋组通字〔2021〕48号)和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民政局、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工作措施》(忻组通字〔2021〕4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社区工作实际情况,为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和社区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加强充实社区工作者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专职从事管理与服务工作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财政负担薪酬待遇,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可经社区换届选举进入社区“两委”班子任职。此次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1名,其中专职社区居务工作者岗位7名、专职社区党务工作者岗位14名(中共正式党员方可报考)。详见附件《定襄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
3.具有定襄县户籍;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18日至2003年9月18日期间出生);中共正式党员、退役军人及配偶、持有《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年龄放宽到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18日至2003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
6.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介绍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
5.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况。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定襄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xiang.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2021年9月28日24: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类岗位(居务或党务)进行报名,详情见附件《定襄县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网上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要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及时解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在次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于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至2021年9月29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本次招聘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方可开考。若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要相应核减招聘名额,使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专职社区党务工作者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综合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如专职社区党务工作者岗位未能招聘满额,需保留至少8个社区党务工作者岗位后,其余招聘名额划转到居务工作者岗位。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9月29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或关注“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350-3303270、0350-302213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笔试
笔试委托人事考试机构承办。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占50分
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定襄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xiang.gov.cn/)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准考证、户口簿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国家学信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及配偶、持有《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身份报名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中共党员所在党支部证明、退伍证或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社区工作者证书、户口簿、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公布、并在定襄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xiang.gov.cn/)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需费用考生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定襄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xiang.gov.cn/)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一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所服务社区岗位,实行聘用制管理,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统一与聘用人员签订《定襄县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合同书》(聘用期包括试用期)。
考生应诚信报考,聘用后有五年服务期限,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脱离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聘用前考生若有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情况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由街道(乡镇)或社区主管部门根据考生选岗结果派遣到城区6个社区的相应岗位。
2.被派遣的人员由社区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涉及的工资及管理费用等所需资金,由社区主管部门向县财政申请,
拨付到社区主管部门后,工资由社区主管部门统一发放给本人;
3.按照我县制定的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为基础核定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所聘任的岗位、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等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等级;聘用后的社区工作者取得本科、硕士研究生不同学历,享受对应薪酬;
4.按照相关政策,为社区工作者缴纳“五险一金”;
5.新选聘的社区工作者原则上应在一个聘期内取得《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每月相应增加100元、200元和300元。
6.在工作期间表现优异的,经考核可推荐并优先进入社区“两委”班子。
7.根据忻组通字〔2021〕47号文件精神,在招录公务员时,可设置一定数量的优秀社区工作者专门职位并合理确定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在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时,社区工作者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六、疫情防控
要充分认识今年疫情防控形势对招聘工作带来的压力和挑战,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切实抓好招聘工作各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应聘者要认真及时了解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监督检查
1.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者,应当申请回避。
2.强化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招考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
八、其他事项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3.公告中公示的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投诉。
4.特别提示:
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②我县今年举办三类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乡镇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将在同一天的同一时间考试,敬请考生选择其中的一类考试的一个岗位报名,不要重复报名。
咨询电话:
县民政局0350-8723444
县党群服务中心0350-6026998
县人社局0350-8799315
监督电话:
定襄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350-6022241
定襄县2021年公开招聘
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