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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忻州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6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3 10:13:30
  忻州市公安机关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山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暂行规定》相关精神,经山西省公安厅同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忻州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6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忻州市公安机关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67名,其中市局计划招聘100名,各分县局计划招聘46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等条件详见《忻州市公安局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 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其中: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后出生)。
 
  (2)招聘岗位中有户籍要求的,须为2023年9月1日前,报考人员户籍地在岗位要求范围内的。其中,招聘岗位要求忻州市户籍的,报考考生要求有忻州市本地户口(含忻州市各县、市、区);招聘岗位要求各县户籍的,报考考生要求有报考单位所在县的本地户口。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岗位表中的文化程度要求包括普通高等院校教育和国家承认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报考人员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人员,其毕业证书须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
 
  其中:忻州市公安局勤务岗位3(岗位代码03)、直属分局勤务岗位2(岗位代码13)和原平市公安局勤务岗位3(岗位代码23)招聘对象仅限退役军人;交警支队勤务岗位2(岗位代码05)、忻府分局勤务岗位1(岗位代码15)、河曲县公安局勤务岗位1(岗位代码41)招聘对象限警校生或退役军人。所有招聘岗位中有退役军人报名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退役军人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但应当在招聘后的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岗位表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照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见附件)。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认定。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和忻州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sxxz.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8:00至9月12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由忻州市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初审结果由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至2023年9月13日12: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3、岗位比例
 
  岗位表中的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有专业要求或其他条件限制的岗位,招聘比例可放宽至2:1。招聘比例未达2:1的岗位,其招聘名额将调剂到本地报名人数多的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达2:1被调剂的岗位情况,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发布招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公告。
 
  报名序号是报名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4、网上缴费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9月13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准考证下载打印
 
  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或关注“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6、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按报名缴费程序,先进行缴费,然后办理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政策的考生予以退费。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于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3日到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组织实施。笔试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均为客观性试题,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体能测评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不足5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2人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天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体能测评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五)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退役军人还需提供本人退伍证、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复审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辅警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面试
 
  从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2人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七)加分
 
  参照《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对公安烈士和公安英模的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给予综合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
 
  (八)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综合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九)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标准总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考察工作通过函调、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考察由市公安局抽调专人成立政治考察工作小组,统筹完成考察各项工作。2023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公安工作需要,本次考试从面试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实行递补调剂。因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不达招聘人数要求的岗位,可从其他岗位当前环节合格但未进入下一环节比例范围的考生中进行调剂递补补录。
 
  (十)公示与聘用
 
  1、公示
 
  忻州市公安局按照辅警招聘有关规定,根据笔试、体测、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咨询电话: 请在工作时间内咨询。
 
  关于招聘政策、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方面问题:咨询电话:0350-3050036  忻州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
 
  关于报名技术、准考证打印方面问题:咨询电话:0350-3303270  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本次招聘政策由忻州市公安局、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忻州市公安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