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2024年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人才强县战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初高中教学质量再上新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通过校园招聘方式引进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及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数量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芮城县2024年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
7.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
8.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5.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6.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山西省人社厅招聘专栏、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同时在相关学校媒体平台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校园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受理他人代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3日—4月14日(8:30—17:30)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
2.报名所需材料
(1)《芮城县2024年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2份;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未领取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应说明考生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层次以及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3.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认定。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此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数的5倍及以上时,增加笔试环节。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具体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一堂考完,时长为180分钟。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教育基础理论》×50%。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考察,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总分100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时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如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公布。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工作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工作领导组提交复检申请,工作领导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主要了解拟聘用人员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德才表现、获得的荣誉奖励、资格条件等情况。如有需要,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人员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与管理
经考察、体检、公示均合格的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经县校园招聘领导组批准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1年),办理全额事业人员编制和聘用手续,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1.校园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每个环节部署周密落实到位,做到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切实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3.招聘工作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4.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
本次实施方案由校园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9-8720585(县人社局)
0359-3030196(县教育局)
芮城县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