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夏县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打造人才聚集高地,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夏县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岗位及数量
引进单位、岗位、数量、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二、引进对象和引进方式
引进对象主要为高校毕业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一致。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4月2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此次引进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博士研究生采取不限名额、不限专业,根据所学专业和个人意愿一对一开发岗位,双向选择考核方式引进。硕士研究生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达5:1的,增加笔试环节。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须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6.年龄须符合此次引进岗位要求;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二)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不能报考;
8.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9.夏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能报考;
10.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不同意报名(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不能报考;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引进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四、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是: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人员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在山西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xiaxian.gov.cn)发布夏县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公告。
(二)组织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夏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夏县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报名表》,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5月10日(截止到2024年5月10日下午5:30)
报名地点:夏县人社局二楼小会议室(夏县禹王大道中段)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现场照相。报名时须提供有关证件(材料)和资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所提供证件(材料)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因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不全或证件(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报名的取消资格。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夏县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报名表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尚未领取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应说明考生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应往届毕业生档案仍在学校存放的,由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已参加工作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由夏县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情况经夏县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进入考试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资格。
(四)考试。本次引进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和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xiaxian.gov.cn)公告。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1.博士研究生采取不限名额、不限专业,根据所学专业和个人意愿一对一开发岗位,采用考核方式引进。
2.硕士研究生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达5:1的增加笔试环节,不达5:1的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和科目二: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科目一、科目二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一堂课考完,时长180分钟。笔试成绩=(《科目一》+《科目二》)×50%,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xiaxian.gov.cn)公布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公示时间三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夏县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查分或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引进名额而形不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xiaxian.gov.cn)进行公示。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成绩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排列;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办法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时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2024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材料。并对引进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要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对出具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引进人员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所空缺的引进名额按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六)人员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xiaxian.gov.cn)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引进;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引进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结果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引进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五、管理使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进行岗位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在引进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报考其他招录、招聘考试及遴选,也不得通过借调、调动等方式离开引进岗位。
六、其它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公告均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xiaxian.gov.cn)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引进信息。本次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夏县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9—8532166
本次引进人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