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2022年“乡招村用”从现有村医中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公告(一)
为了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加强乡镇卫生院队伍建设。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在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面实行“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从现有村医中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2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计划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以《垣曲县2022年“乡招村用”从现有村医中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表》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是垣曲县现有在岗村医,且只能报考现服务村所在的乡镇卫生院岗位;
2.年龄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年龄按周岁计算,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男性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且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具有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的不受学历限制;
4.执业期内发生过医疗事故、责任事故或接受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行政处罚未满2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笔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公告
2022年7月4日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及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并在垣曲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大门张贴。同时由垣曲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告知垣曲县所有村医。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室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现服务村所在的乡镇卫生院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现场填写《垣曲县2022年“乡招村用”从现有村医中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因报名信息不全、不实出现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县人社局县与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初审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执业医师(助理)资格证书、执业医师(助理)执业证书、村医执业证书、所在村两委出具的村医工作证明(村两委出具、所在乡镇卫生院加注意见、县医疗集团审核)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
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4.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公告为准。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备招聘其它环节使用。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卫生知识、临床专业知识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2.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在参加考试前,考生应按照垣曲县关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进行疫情防控。考生需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5日内核酸阴性证明等查验并全程佩戴口罩。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人社局县与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形成竞争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成绩并列时,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公告为准。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
3.因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体检的资格。
(五)体检
1.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的时间及有关事宜以公告为准。
(六)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个人档案、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核实,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经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所有聘用人员按计划列入垣曲县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制,由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乡镇卫生院事业人员相关政策执行。聘用人员纳入县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仍须在村医岗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四)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垣曲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9—6011117 (县人社局)
0359—6023924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附件:《2022年垣曲县“乡招村用”从现有村医中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垣曲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