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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6 13:48:47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运城因“盐运之城”得名,素有“五千年文明看运城”的说法,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座落于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成立于1978年,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成为全国首批升格的两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之一。学校占地314.17亩,建筑面积18.56万平方米。现有5系2部七个教学单位、14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7个。学校始终坚持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始终将办好学前教师教育作为办学之基、立校之本,秉承“求知、求是、为人、为师”的校训精神,持续引领山西省学前教育改革探索,持续保持在办学实力、立德树人、产教融合、师资影响力、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领先地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运人社局发〔2020〕33号)、《运城市引进高端人才暂行办法》(运发〔2017〕3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所学专业与我校所设专业相关或相同的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管理的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6.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管理的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数量
 
博士研究生3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12月31日,招聘信息全年有效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网上邮件报名
 
报名邮箱:ycysgzrsc@126.com
 
邮件格式:姓名+学科专业+毕业院校名称
 
材料要求:
 
(1)书面申请函,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等内容;
 
(2)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
 
(4)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反映本人水平和成果的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期刊名称以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章节等,同时提供代表性论著原件3-5篇(册);
 
(6)近五年完成或在研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本人角色(主持或参与)项目来源(国家级、省部级、国际合作等)和经费总额及研究意义等;
 
(7)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等;
 
(8)以上材料均提供扫描件。
 
(二)招聘办法:考试
 
本次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根据报名情况可随时开考,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有考生报名即可开考。
 
面试总分值100分,包含试讲及答辩两个环节。
 
试讲:试讲时间20分钟,分值70分。
 
答辩:答辩时间10分钟,分值3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等方面。
 
面试合格的最低分为80分,不达合格分数者不予聘用。学校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我校官网发布公告,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需提供资格审查时所需要的资料原件。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照面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果审核通过后,将在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将拟聘用人员报运城市教育局、运城市人社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运城市和我校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招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将在运城市教育局、运城市人社局和纪检室的全程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0359-2550660
 
监督电话:  0359-2550730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