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和《九寨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省内县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调。
二、公开选调岗位
本次面向省内县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其中:综合类25名,教育类3名,卫生类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等详见《九寨沟县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三、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省内县外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报考教育类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有相应学段任教经历。
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的,需在报名时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身份。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县(市)或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4.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2);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的);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调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国家、省、州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
6.尚在试用期内(含新进人员试用期,新提拔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7.可能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岗位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3月18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6日-3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九寨沟县政务中心六号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7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材料:
(1)盖有鲜章的《报考信息表》(附件1)2份(双面打印,格式不得改动);
(2)毕业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或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事业人员聘用合同或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由档案管理单位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4)本人2021—202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由档案管理单位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5)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6)报考承诺书(附件3);
(7)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九寨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g.gov.cn),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选调岗位所规定的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在九寨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g.gov.cn)下载《九寨沟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所学专业和学历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个人工作简历必须按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如实填写。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另行选择岗位报名。报考者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调动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九寨沟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公开选调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该岗位公开选调名额之比不低于2: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相应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同时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是否服从调配”项的填报情况,对被取消岗位中服从调配的报考者进行岗位调整;对被取消岗位中不服从调配的报考者作退费处理。不涉及岗位调整的,缴费后不予退费。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上公示。
(五)报名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笔试费每人50元。
(六)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报名结束后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
《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包括:相关时事政治、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公民道德建设与职业道德、国情省情、公文写作等。
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旧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过期居民身份证)或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公开选调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果选调名额与进入面试资格人员之比不足1:2,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时调减岗位。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时,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旧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过期居民身份证)或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收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察。根据选调岗位名额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差额数以选调岗位名额的2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岗位差额考察对象不低于1人。
七、体检
考察结束后,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察结果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以1:1的比例等额择优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公布。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修订后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执行;报卫生类、综合类岗位的考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执行。
所有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要求进行尿液毒品检测,所有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本岗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八、顶岗试用
体检结束后,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顶岗试用单位(原则上顶岗试用单位为考生调入单位),进行为期不低于1个月的顶岗试用,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顶岗试用期满后,由顶岗试用单位作出考核结论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流(调)动人员。
九、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经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流(调)动人员,并在九寨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予以调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调动资格。
(二)办理调动手续。拟流(调)动人员公示期满,经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凡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调动资格。
十、纪律监督与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
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已经办理调动的予以退回。
本次选调工作实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人事考试工作纪律和要求。选调工作全程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实施。
(二)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考者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公告由中共九寨沟县委组织部、九寨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7-7723890(县委组织部)
0837-7725772(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37-7725065(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中共九寨沟县委组织部 九寨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