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师范学院2023年3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回复意见的函》(川人社函〔2020〕140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3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3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告同时在阿坝师范学院网站[www.abtu.edu.cn]、高校人才网[www.gaoxiaojob.com]上发布。)
一、学校简介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阿坝师范 学院 |
差额拨款 事业单位 |
四川省阿坝州 汶川县水磨镇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 |
阿坝师范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座落在民族文化璀璨的岷江之滨、寿溪河畔,国家AAAAA级特别旅游风景区汶川县水磨古镇,距成都市区60余公里,距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20余公里,紧邻三江生态旅游区,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学校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是四川省园林式校园,是莘莘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之地。
学校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教师教育类学科专业实力较强、民族教育特色鲜明、服务四川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突出、区域一流的应用型大学”奋斗目标,坚持“两评估、两转型”发展战略,实施“1+7”高质量本科建设工程,将学校建设成为民族地区师资培养的摇篮、民族文化传承的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的阵地。
学校占地面积69.28万㎡,建筑面积24.72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62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31亿元。现有基础性实验室59个、专业实验室87个、实训室86个,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图书馆拥有馆藏纸质图书136.01万册,特色书库4个,期刊数据库6个,电子期刊43.27万册。校园网出口总带宽3.4Gbps,覆盖校园信息点10925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843人,其中专任教师492人。高级职称201人,博士26人,硕士400余人;“双师双能型”教师25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天府峨眉计划”特聘专家1人,“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名师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人,四川省教学名师1人,四川省优秀教师1人,阿坝“英才计划”菁英人才3人。四川省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1个,四川省省属高校科研创新团队2个,四川省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2个。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突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初步构建“一体化、两对接、三融入”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设有14个教学单位,26个本科专业。学校确立了教育学、数学2个重点学科,民族学、艺术学2个特色学科。现有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院1个,州级专家工作站1个。升本以来,教师承担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43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9项,省部级项目48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5项,其中一等奖1项;教师发表学术论文2370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295篇,SCI/EI/CPCI收录155篇;专利授权325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8项。1项成果被国家社科成果要报收录,呈报中央政治局。
学校遵循总书记对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藏羌非遗艺术保护与传承,以建设民族文化传承基地为牵引,以培养学生懂民族知识、会民族文化艺术技能、有民族情怀为目标,开展课程建设、科学研究、艺术创作和校园文化活动。组建民族文化与艺术教育教学团队,开设《藏羌排舞》《藏族历史与文化艺术》《藏羌文化及文献翻译》等民族文化类课程22门。出版《嘉绒语研究》《羌族释比经典》《羌族石刻文献集成》等著作18部,开发羌族传统体育项目23项。开展藏羌锅庄比赛、岷江魂艺术节等系列主题校园文化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先后获得四川省一等奖、教育部二等奖。
办学四十余年来,我校校友在阿坝州13个县担任现职县处级领导干部90余人;在阿坝州教育行业工作达2500人。学校是全国首批72所高校转型与课程改革联盟单位之一、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首批试点院校、四川省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被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光荣称号。学校教育教学、教师爱岗敬业、学生崇德向善的先进事迹先后被《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人民网、新华网、中央电视台、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学校“对标竞进”工作经验在全省高校交流。2022年软科中国大学排名489名,较2021年提升49位。
学校通讯地址为: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水磨镇阿坝师范学院,邮编:623002(其他详细信息请查阅阿坝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abtu.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除外),自愿到我校工作5年及以上,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获得“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023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不属于此次直接考核招聘的范围。同等条件下,有高校教师资证的优先。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应聘岗位“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两栏的要求一致;不符者,请勿应聘,否则取消应聘(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17名工作人员,其中专任教师10人,实验技术人员1名,行政工作人员2人,专职思政辅导员4人。岗位及专业要求等参见附件2。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事业编制外校聘方式进行聘用。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档案须转入我校进行统一管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校内编制内同类人员执行;按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
五、报名方式
(一)选择岗位
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报名。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在线报名方式进行。学校公开报名邮箱为abtuhr@163.com,招聘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4日至3月26日。
(三)报名程序
应聘者下载附件2:《阿坝师范学院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根据要求,由本人如实、准确填好后,与本人学历学位(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正反面、党员证明、最高学历成绩单、奖惩支撑等材料(参照第六条中关于参加用人单位考察时审查材料准备)按“姓名+应聘岗位编码+所学专业”命名压缩后发到阿坝师范学院人事招聘邮箱abtuhr@163.com,填表时不得留空白。
(四)资格初审
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人事处通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材料审核并通知应聘者来校参加考核。
六、用人单位考察
(一)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用人单位考察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并签字的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A4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归国留学人员须同时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岗位要求中涉及本科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本科相关材料。
(4)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单位统一组织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取得最高学历学位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鲜章或网络打印公章。
(6)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线上资格审查时要求提供材料为原件的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的拍照。
(二)考核方式
具体的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及内容等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七、学校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形式为相关专业知识、师范技能等相关知识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应聘者在面试现场抽签或专家提问。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师德师风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教学技能、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八、考核成绩计算
用人单位考察成绩、学校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对考官所给分数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应聘者的实得分,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由用人单位考察成绩和学校结构化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用人单位考察成绩占60%,学校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
用人单位考察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进入学校结构化面试。
九、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和考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于考试结束后在阿坝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阿坝师范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十、政治审查和公示
(一)政治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其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党组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社区或公安机关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函询,函询结果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
(二)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体检情况及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阿坝师范学院在线招聘网站及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进行审核确认。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应试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一)报送材料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通知报送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报到时,在职人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已经毕业的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推荐就业表》和《三方协议》。
(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审查。
拟聘用人员通过学校再次资格审查后,取得聘用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劳动合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本次公招将严格按照公告的程序进行,整个招聘工作纳入我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之下,并在公告中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对投诉、举报、网络反映的公招问题,我单位将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对实名举报和提供了具体举报线索的,调查核实结果将及时反馈交办部门和相关人员。
如参加本次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出现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时,我单位将按规定安排该工作人员回避。
对我校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告的程序、招聘条件而引发的信访、上访,按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由我校负责处理,切实履行维稳责任。对违反回避制度、弄虚作假等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法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果调整及补充事项,由我校在阿坝师范学院官网、学校网络在线招聘网站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陆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有效且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十四、有关咨询和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28-62332559(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2332717(阿坝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人事处邮箱:abtuhr@163.com
附件1:阿坝师范学院2023年3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核准发布).xlsx
阿坝师范学院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