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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员额管理专业技术人员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2 17:14:42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市疾控中心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员额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巴中市市级公立医院员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巴市卫发〔2023〕2号)执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20名。具体岗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等详见《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岗位表》中具体岗位条件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四、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条件
 
  详见《岗位表》。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时间均截止到本次公招报名首日(2024年8月28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8日09:00至8月29日18:00。
 
  地点: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巴中市巴州区育才街50号)二楼会议室。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按公告要求持本人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2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签字捺印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本人毕业证(各层次)、学位证(各层次)、近期在学信网查询的可扫码验证的《学历备案表》及《学位验证报告》(有效期限设置为6个月或更长,各层次学历学位均须提供)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委培、定向毕业生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应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表》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的学历和所学专业以本人有效毕业证为准,须与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职称)资格等条件完全相符。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笔试预通知》,凭《笔试预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退还报名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报名提供的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六、组织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相关公告。
 
  2.笔试科目:《卫生公共基础》《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为《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卫生专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非卫生专业)。考生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等有关事宜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参加了该岗位笔试且有有效成绩的参考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若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等于或小于招聘名额,视为未形成竞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相关公告。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某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专业科目笔试的办法,加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在有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将在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行政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原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
 
  八、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由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由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按程序报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按员额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各工作环节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已经聘用的解除用工合同。
 
  监督电话: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827-5256661。
 
  十二、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情况或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事项等公告,均在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发布有关信息,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本次招考相关信息以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本公告由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27-5281862。
 
  附件: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