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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1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09:41:18

巴中市公安局关于招聘留置看护人员的公告

 

经巴中市公安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100名(其中,男80名、女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留置看护人员属于编外辅助性岗位,不具备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身份。留置看护人员主要从事对巴中市巴州区化成廉政教育基地留置对象的看护工作,工作期间封闭式管理,需值守夜班。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巴中市本地户籍或持有巴中市本地暂住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生于1993年1月9日至2005年1月9日期间);退役士兵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生于1988年1月9日至2005年1月9日期间);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达到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目前已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公安机关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的留置看护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3日(9:00-12:00,13:00-17:00)。

2.报名地点。巴中市市公安局主楼一楼大厅设置报名点(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33号)。

3.填写报名表。报名者从招聘网站下载《巴中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4.现场报名。报名者持应聘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士兵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点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5.资格审核及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核合格的,现场制作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1月18日(星期三),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4.成绩查询。考生可于笔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1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向巴中市公安局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三)面试

1.人员范围。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时间、地点。初定于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在巴中市公安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巴中市公安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通知为准。

3.测试内容。重点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有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分值100分。

(五)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巴中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各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时间、地点见巴中市公安局网站通知。

五、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按要求到户籍地进行考察。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按报考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聘用和薪酬

被聘用人员与巴中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薪酬标准:工资3000元/月左右(包含养老、医疗、工作、生育、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时另有补助,其标准参照办案人员执行。在化成廉政教育基地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和住宿。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市公安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政治部、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现已经在其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外人员参与此次应聘的,报名前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在公开招聘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均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务必在招聘全程配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日程安排变化等情况在巴中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实时信息。

如有疑问,请咨询巴中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询电话:0827-5818680。

附件1-巴中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巴中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docx

巴中市公安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