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文秘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和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30名和文秘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岗位要求等详见《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文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自愿从事警辅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各岗位具体年龄、身高、文化程度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只限报考岗位为“勤务辅警”的);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即2023年3月29日),学历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初审前取得。
(3)具备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寻衅滋事、“盗抢骗”等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文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31日17时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办公大楼一楼案件管理中心(进分局办公楼右侧)。
(3)报名:①下载填写《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或《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招聘文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士兵携带退伍证,有辅警工作经历者携带原工作单位证明),③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张,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征信记录。
所有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招聘资格。
(5)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4月2日(上午10:00-12:00)在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办公楼52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报考岗位为“勤务辅警”的,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不参加笔试;报考岗位为“文秘人员”的,参加笔试和面试,不参加体能测试。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4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②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重点测考人员的写作能力,分值100分。
(2)体能测试
参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测试时可穿着运动装、运动鞋。体能测试着重测跑的速度。
①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 10米×4往返。
②测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4月4日,具体地点以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微信公众号的通知为准。
③测试标准:
男子组测试项目 |
标准 |
10米×4往返跑 |
≦12"8 |
1000米跑 |
≦4´55" |
(3)面试
人员范围:报考岗位为“勤务辅警”的,体能测试在10米×4往返跑成绩达标的情况下方可进入1000米长跑,凡1000米长跑达到达标成绩的,根据1000米长跑的时间从少到多依次排名,按照招聘名额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岗位为“文秘人员”的,笔试成绩达到75分(含)以上的,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名额。
①时间、地点:2023年4月6日,参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提前到达相应考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微信公众号的通知为准。
②测试方法、内容:报考岗位为“勤务辅警”的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报考岗位为“文秘人员”的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为60分以上的,视为面试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以上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
报考岗位为“勤务辅警”的,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体能测试排名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报考岗位为“文秘人员”的,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排名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可提出进行复检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地点见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微信公众号通知。
五、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考察政审。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将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因主动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政审结论为不宜聘用出现缺额的,报考岗位为“勤务辅警”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体能测试排名依次递补,报考岗位为“文秘人员”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与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2.“勤务辅警”岗位工资标准按《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文秘人员”岗位工资每月:基本工资为3500元+每月不超过1000元绩效(按实际绩效考核标准计发)。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扣缴。试用期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
七、其它
(一)招聘工作由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共同组织实施。
(二)现已在其他地方公安机关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参与此次应聘的,报名前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在公开招聘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均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日程安排变化等情况在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实时信息。
招聘咨询电话:0827-336983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文秘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