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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彭州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2 10:07:43
  2024年上半年彭州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彭州市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拟于近期面向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彭州市卫生健康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成都市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决策部署的政府工作部门。本次招聘的单位为彭州市卫生健康局所属3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各医疗卫生单位官方微信查看。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2024年上半年彭州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一)本次招聘只面向彭州市按照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
 
  (二)以应届生身份(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进入村卫生室服务,且目前仍在村卫生室服务。
 
  (三)工作的机构为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2024年上半年彭州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岗位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4月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4月7日—4月12日)
 
  1.网上报名:2024年4月7日09:00至4月12日17:00。
 
  2.网上初审:2024年4月7日09:00至4月12日17:00。
 
  3.网上缴费:2024年4月7日09:00至4月13日17:00。
 
  4.准考证打印: 2024年4月23日-4月26日。
 
  5.笔试时间:拟于4月27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4年上半年彭州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彭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应持续关注,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考主管部门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4年4月2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由招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30%、7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医学基础知识×70%)。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3.笔试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5月17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由彭州市卫生健康局通知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以划定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面试后进入下一环节。
 
  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现场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考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我局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考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考主管部门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的人员编制和人事关系在镇卫生院,工作岗位在镇卫生院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
 
  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中共彭州市纪委彭州市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28-83873331。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彭州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28-69038671、028-69038099)电话咨询。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十一、本公告由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彭州市卫生健康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本公告内招聘单位和其它部门招聘单位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4月27日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我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