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成都体育学院官网[https://www.cds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体育学院是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体育学府。学校始建于1942年,学校原隶属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划转地方,实行国家体育总局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以四川省管理为主。(详见成都体育学院官网)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成都体育学院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和人事代理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3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于2024年5月6日-5月10日期间登录“成都体育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cdsu.edu.cn)。进入系统后,点击“招聘职位”--“其他专技系列”,选择“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栏目,点击相应职位的“申请职位”按钮,并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证明证件扫描件(报名时注意核对岗位名称和岗位编码,务必上传岗位要求的清晰完整的证明证件扫描件,报名时间截止证明证件扫描件材料不齐者,视为审核不合格),认真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
1.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各阶段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人员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一级学科下设的高校自设专业,需上传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一级学科的证明扫描件,模板见附件2;
4.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模板见附件3;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五、初审
学校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应聘信息及证明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有关部门根据报名情况以及报考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进行简历筛选,择优向学校提交建议考核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通知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人员名单,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六、考核
考核由学校参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选拔人才实际自行组织。学校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通知报考人员到学校参加资格审查、考核。资格审查、考核时间初步定为2024年5月,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安排等在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考核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专业能力测试。公共体育课教师岗位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从事高校公共体育课及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田径(跳远)教练岗位、外语信息技术岗位、图书信息技术岗位、信息检索课教师岗位、信息技术岗位、媒体技术岗位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专项)能力水平。学校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及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考核第二阶段人员名单。
(二)第二阶段:心理测试。开展线上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心理素质与心理状况。测试结果作为学校审定报考人员聘用资格的重要依据,不计入考核成绩。该结果不对外公布,严格为报考人员保密。
(三)第三阶段: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
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总成绩(含第一阶段考核成绩及排名、第三阶段考核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学校以报考人员的第三阶段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心理测试情况以及我校对人才的需求规格等因素,经学校研究后确定体检人员,“宁缺毋滥”。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综合考察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九、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示7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4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下岗、先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我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我校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凭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成都体育学院人事处张老师 028-85098306
监督电话:
成都体育学院纪委办公室028-85094470
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028-86110025
附件:
成都体育学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