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新津区卫健系统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新卫健发〔2023〕5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编外卫生技术人才。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此次共招聘1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报考者如系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报考者如系2024年结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5.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稀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卫生类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至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
6.现已是新津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2024年8月1日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且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7月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行政楼二楼组织人事部(西创大道1389号)
3.报名材料:《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1份。
4.现场报名通过后立即进行资格初审。
5.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名称,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名时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交《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区中医医院。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现场报名通过后立即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地点: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行政大楼二楼组织人事部(新津区西创大道1389号)
3.资格初审所需个人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未注明专业名称的,须出具所在院校主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或就业推荐表(须含所在院校的所学专业成绩单)。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和查询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截图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具体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如系2024年结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须开具规培合格证明(2024年应届规培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并提交给医院,否则视为未达到招聘条件,应终止聘用关系)。
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
四、组织考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
(一)笔试
本次笔试考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原则上参加笔试人员与同一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急需紧缺专业不设开考比例,按成人社发[2023]7号确定),达不到比例的调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笔试时间:2024年7月9日9:00-11:00
笔试地点:成都市新津区山河村党群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行政楼旁)
(二)面试
本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原则上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2∶1确定(急需紧缺专业不设开考比例,按成人社发[2023]7号确定),仍达不到上述比例调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存在并列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时间:2024年7月11日9:00-12:00,
面试地点: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新津区西创大道1389号)
(三)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722/textList.shtml)进行公布。
五、体检
按照该招聘岗位成绩(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个人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722/textList.s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八、报到及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报到。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须于报到当日携带离职证明材料办理手续,未按要求报到或报到当日仍未离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签订劳动合同资格。
(二)按相关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九、监督和咨询
本次编外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28-82517001(区卫健局)、028-82556979(区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28-82477893(区中医医院组织人事部)
受理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十、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722/textList.shtml)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