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四川 > 成都

报名入口

四川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员工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5 17:45:03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外员工公告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为成都市新都区区域医疗中心,是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占地143亩,建筑总面积约101262㎡;规划床位1500张,编制床位750张;设置职能科室18个、临床科室31个,医技科室10个。现有员工1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70余名。装备总值2亿余元;医学检验科系省级甲级重点专科(实验室),重症医学科、泌尿外科为成都市重点专科,护理学、心血管内科、超声科为成都市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有重症医学质量控制中心等19个区级质控中心。
 
  现根据医院业务发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相关信息如下:
 
  一、 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服从医院安排和调配,且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应聘岗位的。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注:落实“两个同等对待”要求,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9月6日~9月14日。
 
  2.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按照顺序打包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xdqyyrsk@163.com,压缩包及邮件标题标注为“学校+学历+姓名+岗位名称”。
 
  ⑴《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岗位应聘表》(见附件)(注意岗位应聘表要求提交docx版本并且页数控制在两页内);
 
  ⑵身份证;
 
  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⑷执业证书、资格证书;
 
  ⑸相关专业规培证书(证明)等。
 
  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者(如应聘信息格式填写错误、不完整)均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
 
  1.组织人事部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者资格初审合格后,由医院组织招聘考核(资格初审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初审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加入指定QQ群)。未能及时查收相关信息者责任自负。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在QQ群内发布。
 
  2.考核方式: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环节含临床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受试者履行选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技能、语言表达和反应能力等。笔试成绩依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并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报考人数少,可放宽到1~2:1。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或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 医院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确定拟体检人员,并组织院内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入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招聘岗位考核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记录。
 
  3.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4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于30天内入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任何时候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若所载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认证。
 
  (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4部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提及的有关人员遵照相应通知执行。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我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为维护其公正性、严肃性,我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62510763 联系邮箱:xdqyyrsk@163.com
 
  联系人:阎老师、黄老师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
 
  2024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