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四川 > 成都

报名入口

2024年四川成都市武侯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4 11:26:41
  成都市2024年“蓉漂人才荟”武侯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2024年“蓉漂人才荟”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共涉及我区21家主管部门下属23家事业单位。(单位情况详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的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凭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报考者本人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指主修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所获学历学位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9月13日);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6年1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咨询:9月27日10:20—12:00,清华大学(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街道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祖龙广场));9月28日14:30—18:00,北京大学(北京市海淀区燕园街道颐和园路5号邱德拔体育馆)。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00。
 
  2.资格初审: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00。
 
  3.网上缴费: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7:00。
 
  4.面谈准考证打印:2024年12月9日至面谈当日。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考核、原件校验、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index.do)报名。
 
  (四)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市2024年“蓉漂人才荟”武侯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按照本公告第十三条如实、完整、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面试费每人每次8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4年10月18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谈《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五)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毕业院校,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于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持续关注,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原件核对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原件核对校验由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原件核对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通知。
 
  (2)原件核对校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网上报名时打印的《应聘资格审查表》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境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专业认定证明(若专业名称不一致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④相关荣誉证书、取得科研成果、获得奖励(含奖学金)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⑤核对校验原件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未注明专业名称的,应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和就业推荐表;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注明同意报考,如考取,同意办理辞职(聘)手续),以及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3)核对校验原件要求:核对校验原件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面谈成绩相同,同时进入原件核对校验),递补不超过2次。考生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应聘人数和招聘岗位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面试前通过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核分为面谈和面试两个环节,按照先面谈后面试的程序进行。面谈和面试主要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履行岗位职责等能力。
 
  (一)面谈:满分为100分。经报名、初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进入面谈。当应聘人数和招聘岗位之比大于6:1时,根据面谈成绩按6:1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同时进入原件核对校验;当应聘人数和招聘岗位之比不足6:1且大于3:1时,经面谈后进入原件核对校验;当应聘人数和招聘岗位之比不足3:1时,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谈预计于12月在成都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谈《准考证》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谈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01011专职教师岗位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说课,其余岗位均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经面谈且通过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成绩公布:以面试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即考核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谈成绩排序,如面谈成绩再相同则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加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公布。
 
  七、体检和填报志愿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谈成绩排序,如面谈成绩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递补不超过2次。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填报志愿要求: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填报志愿选择单位,每人限报本人报考岗位所对应的一个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按照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谈成绩排序,如面谈成绩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谈成绩排序,如面谈成绩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递补不超过2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谈成绩排序,如面谈成绩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递补不超过2次。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与原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聘用人员由武侯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岗位,聘用人员须服从调配。
 
  聘用人员在成都市武侯区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详见附件2)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28-85044017(成都市武侯区纪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核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科电话咨询:028-85063007。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28-12333。
 
  查询网站: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
 
  十二、本公告由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三、其他事项
 
  报考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一)《应聘资格审查表》中的各项信息(如有)一定要如实、完整填写。如: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情况,可以在“有何特长”栏加以说明;获得的荣誉证书、奖励(含奖学金)等可在“奖惩情况”栏加以说明;发表的文章、参与的项目等可在“自我评价”栏加以说明。
 
  (二)“个人简历”栏,务必按格式要求简要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至今,起止时间到月,时间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XX.0X—20XX.0X 在XX省XX市XX县XX学校读高中;
 
  20XX.0X—20XX.0X 在XX大学XX专业读本科(取得XX学位情况);
 
  20XX.0X—20XX.0X 在XX(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XX职务;(如有)
 
  20XX.0X—20XX.0X 在XX大学XX专业读研究生(取得XX学位情况)、毕业时间。
 
  (三)“家庭主要成员”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四)“自我评价”栏要求简明扼要、客观真实,字数100字左右。
 
  十四、特别提示
 
  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原件核对校验、体检、填报志愿、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本次招聘成绩;已经聘用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应聘我区事业单位: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办理聘用手续资料的;
 
  (三)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有失本人诚信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行为的。
 
  附件:
 
 
 
  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