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和《成都市青白江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3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名额、专业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表》(见附件1)。该岗位表为本次招聘全程总体需求表,招聘岗位将根据每场招聘活动签约情况进行调减,具体岗位情况以当场招聘活动举行时所剩余岗位为准。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根据所学主干课程进行判定。
二、聘用后待遇
(一)身份编制。被聘用人员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办中小学的正式在编人员。
(二)经济待遇。按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工资、补贴等标准执行。
三、工作日程安排
(一)现场报名、综合面试时间和地点
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北京师范大学专场,现场招聘时间:2024年9月22日9:00-12:00;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 号(北师大海淀校区英东学术会堂)。
(二)陕西师范大学专场,现场招聘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5:00;地点:陕西师大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东广场。
南京大学和厦门大学具体招聘时间待定。具体工作行程根据招聘活动主办方日程安排确定,在招聘工作开展期间可能会有变更,请随时关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
(二)注意事项
1.请有意向的毕业生仔细核对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专业是否相符后再行前往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个人简历、在校期间获奖情况证明及在校学年成绩(加盖鲜章)。同时,请提前下载打印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请注意《报名表》各项内容填写完整,请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QQ等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请随时关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政治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招聘范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毕业的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同,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入职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四)年龄条件。年龄应在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26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5年8月3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七)凡被聘用的人员,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个人简历及1寸免冠近照1张,并填写报名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可待毕业后报到时提交补验。
2.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考试环节,对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原件审核校验。原件校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系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荣誉证书、能证明自己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取得科研成果、获得奖励(含奖学金)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以上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套。
3.资格审查要求
逾期未参加原件审核校验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原件审核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三)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由初面和复面两个环节组成。主要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履行岗位职责等能力。
(1)初面。初面方式为无学生试讲,满分为100分。经报名、初审通过后,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可进入初面环节。同一招聘岗位试讲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研究后,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
初面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同时进入复面。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讲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复面。复面方式为综合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以复面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复面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复面成绩设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录用。
(三)成绩公布及签订协议。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员,由招聘单位与签约人员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双方约定好其他补充事项及违约事项。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签约人员名单及面试总成绩于招聘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
拟签订协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意向性协议。逾期未签者,视为自动放弃。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综合面试人员复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已签订协议岗位将从招聘总需求中调减,不再纳入下一场招聘活动。
(四)体检。已签订协议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的工作时间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综合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公招主管单位将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将不再递补。
(七)聘用。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纪律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28-68936506。
应聘人员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8-6030503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