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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成都大邑县事业单位赴外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4 11:02:14
  2024“蓉漂人才荟”大邑县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公告
 
  为招聘高层次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优化我县医疗卫生队伍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4“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4〕67号)规定,大邑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大邑县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2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详见《2024“蓉漂人才荟”大邑县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附件1),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9月13日);
 
  7.有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材料
 
  本人持下列材料参加,并签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1.《2024“蓉漂人才荟”大邑县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以打印,请用A4纸竖式打印为1页)(本人签字);
 
  2.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彩色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彩色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安排
 
  现场报名: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原件校验和资格确认。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应签订承诺书(附件3),写明学历学位名称和取得时间。
 
  报名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另行公告。
 
 
  2.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查
 
  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1.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2.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及地点:拟于2024年11月,将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考核的方式及主要内容。面试考核以抽签答题、考官提问等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主要涉及仪容仪表、基本素质、医德医风及医学人文素养、常见病病因及诊治阐述,健康教育演讲等。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
 
  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原则上应形成差额。若没有形成差额的(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情况),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进入签约、体检、考察等环节。若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小于计划招聘名额时,按规定调减招聘名额。逾期未参加面试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人员
 
  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人员。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人员,且拟签约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用人单位与签订意向协议人员签订意向协议(如后续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中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协议自动作废)。
 
  四、体检
 
  体检由大邑县卫健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安排在另外一家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或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健局请示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相关待遇
 
  (一)本次引进为编制内引进,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在大邑县服务年限不低于7年(含试用期)。
 
  (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外,另按《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邑县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办法的通知》﹙大邑府办函〔2024〕24号﹚享受相应层级的人才待遇。
 
  咨询电话:028-88222901   028-88292907 (大邑县卫健局)
 
  监督举报电话:028-88267125(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温馨提示: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在本次招聘工作期间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相关信息,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大邑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