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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成都市金堂县赴高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8 10:03:27
  成都市金堂县2024年赴高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金堂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拟赴省内外高校考核招聘2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详见《成都市金堂县2024年赴高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简称《岗位表》)。应聘考生系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9月14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医德医风不良记录和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5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地点:四川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相关高校网站公布的现场招聘会时间地点为准。
 
  若四川大学专场、重庆医科大学专场招聘有剩余名额,后续招聘专场时间和地点另行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jintang.gov.cn/jtxrlzy/index.shtml)上通知,请及时关注。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成都市金堂县2024年赴高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贴上照片)一式二份;(3)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规培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系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要求的等级证书,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相关资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核时间、地点和方式现场审核通过后当面告知。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县人社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根据岗位紧缺情况和考生总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健康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根据岗位紧缺情况和考生总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根据岗位紧缺情况和考生总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拟聘人员编制均使用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的空缺编制,结合医共体建设工作实际,部分拟聘人员可由医共体医疗机构统筹使用。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金堂县工作满8年后(其中:聘用人员应在初聘单位工作时间满5年),方可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十、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我县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开展公招工作,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金堂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84936690。
 
  政策咨询电话:金堂县卫生健康局党建和人事室028-60502578;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28-84997012。
 
  十一、本公告由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堂县卫生健康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二、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县人社局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告(通知公告栏处)。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附件: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