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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成都市都江堰市招聘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3 17:05:10
  都江堰市2024年度考核招聘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公告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成组通〔2023〕60号)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共1名(详见附件1)。本次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为我市镇(街道)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能概况请至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djy.gov.cn)查看或电话咨询。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考核招聘面向都江堰市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我市所辖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
 
  2.原则上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应当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5.未领取基本养老金;
 
  6.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为“优秀”;
 
  7.考核招聘时为在职社区党组织书记。
 
  围绕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在急难险重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成都市级及以上表彰表扬的优先。
 
  上述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公告发布之日。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过一般或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以及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纳入考核招聘范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4日—2024年 9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向所在镇(街道)报名,向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提交公告要求的所有材料。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按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逐一核查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填写《都江堰市2024年度考核招聘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由镇(街道)党(工)委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统一将初审合格应聘人员的《报名表》一式三份及公告要求的所有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向市委组织部择优推荐。
 
  2.资格复审: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后,征求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信访局等部门意见,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报成都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核合格的在《报名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面试考核和考核考察结合的方式。
 
  1.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政治素质和从事乡村振兴、“微网实格”治理、服务群众、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满分100分。
 
  2.考核考察:考核考察采取考察谈话、走访座谈、民主评议、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注重对人选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基础、业务能力特别是在重大斗争考验中的表现开展考核考察,并进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
 
  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
 
  3.确定排序:根据面试考核和组织考察的综合成绩确定人选排序。综合成绩=面试考核成绩×50%+考核考察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成绩仍然相同,根据考核考察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考察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时,以划定综合成绩分数线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确定人选: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市委组织部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并报成都市委组织部审核。审核同意后,报都江堰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人选。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市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七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市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在其所在镇(街道)、社区等一定范围内面向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组织选派到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继续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为保证此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61929141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核等相关问题,请咨询中共都江堰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028)87139528
 
  附件:
 
 
 
  中共都江堰市委组织部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