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48名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7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成都市成华区卫健系统所属12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8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成华区万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2家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各单位微信公众号或电话咨询。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成都市成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48名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表》中要求的全部证书。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书上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均应与拟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且与毕业证对应。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9月23日)。
6.已是成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含试用期)。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近5年内有医德失范、收受红包等违纪违规记录的。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设网上审核)。凡符合《岗位表》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成都市成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48名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箱地址:chwjrs2024@163.com,邮件以“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命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若同时报名多个岗位,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条件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三)特别提醒
(1)成都市成华区卫健局工作人员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反馈报名结果,应聘人员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报名结果反馈的,请主动通过电话联系(联系人:莫老师;联系电话:028—84314122),以免错失机会。
(2)应聘人员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报名失败以及报名邮件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因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17:00,报名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3)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以第一份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
(一)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发布资格审查相关事项。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相应资格证和执业证需全本复印)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有需要);
5.工作经历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工作经历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
6.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1、4、5、6材料收原件,2、3材料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请各考生将按顺序装订。
六、专业能力测试
(一)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发布专业能力测试相关事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不影响专业能力测试开考。
(二)开考比例
按照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急需紧缺岗位,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2:1,又无法调减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成都市成华区卫健局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无法合并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划定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不形成竞争的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岗位调整情况将于资格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布。
(三)测试方式
以采取一轮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成绩不计入最终面试成绩。本轮测试后,按照各岗位的面试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同一招聘岗位按照录取比例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四)结果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由成都市成华区卫健局通过邮件的方式通知考生,考生根据通知要求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并张贴一张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不影响面试开考。
(二)面试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急需紧缺岗位,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2:1,又无法调减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成都市成华区卫健局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无法合并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岗位调整情况将于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布。
(三)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职业沟通与合作能力、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招聘岗位按照录取比例出现同分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在该岗位面试结束后组织一轮面试加试,加试成绩仅作为加试人员排名使用。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四)结果公布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布。
八、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成都市成华区卫健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成华区卫健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则另安排一次面试加试确定。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成华区卫健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则另安排一次面试加试确定。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公开招聘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成华区卫健局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并由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拟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拟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医院。
十二、特别提示
本次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发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准确、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公开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十三、监督和咨询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成华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84361163;
成华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4328468。
咨询电话:
成华区卫健局:028-84314122,联系人:莫老师
成绩及有关事项查询网址: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
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