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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天府新区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4 11:40:02
  四川天府新区2024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成组通〔2023〕60号)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四川天府新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四川天府新区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四川天府新区2024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在村(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四川天府新区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
 
  4.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7.未领取基本养老金;
 
  8.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为“优秀”;
 
  9.考核招聘时为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0.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11.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上述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9月23日)。
 
  围绕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在急难险重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表扬的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有过一般或严重失信行为的;
 
  5.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4日9:00至9月3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为应聘人员任职所在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诚信的原则,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
 
  1.《四川天府新区2024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3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近3年年度考核证明;
 
  6.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为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各街道根据考核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所在街道党工委向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择优推荐,填报《四川天府新区2024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
 
  2.资格复审: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审核汇总后,按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面试通知: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通知各应聘人员面试相关事宜。
 
  五、考核
 
  考核分为面试考核和考核考察。考核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综合成绩=面试考核成绩×50%+考核考察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成绩仍然相同,根据考核考察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序。同一考核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时,以划定考核综合成绩分数线的方式进行,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若考核综合成绩低于80分,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一)面试考核
 
  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政治素质和从事乡村振兴、“微网实格”治理、服务群众、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综合能力和水平。面试考核的方式、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考核考察
 
  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采取考察谈话、走访座谈、民主评议、实地调查、奖惩情况评分等方式进行,主要对人选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基础、业务能力特别是在重大斗争考验中的表现开展考核考察,并进行量化打分。
 
  (三)成绩公布
 
  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应聘人员排序。考核综合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考核和考核考察结束后在四川天府新区官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六、体检
 
  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依照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应聘人员考核综合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
 
  七、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其所在街道、村(社区)等一定范围内面向群众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应聘人员考核综合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
 
  八、聘用及报到
 
  (一)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拟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以正式聘用。
 
  (三)通过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组织选派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继续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期满后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回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或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
 
  九、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招聘咨询电话:028-68772528
 
  举报监督电话:028-68773770
 
  附件:
 
 
 
  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