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和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邑县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办法的通知》(大邑府办〔2024〕24号)规定,为招聘高层次高素质卫生人才,优化卫生队伍结构,我局所属大邑县人民医院等3家事业单位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12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详见《2024年大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心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2024年大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9月23日)。
7.有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4日下午17:00。
3.报名程序:应聘考生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上下载《2024年大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2),填写各项内容并用A4纸竖式打印(本人签字)扫描后和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成一个文件发送至本人报考单位指定电子邮箱(报考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见附件1《2024年大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文件请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命名,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见资格初审结果公示。
资格审查须本人持下列材料参加,并签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1.《2024年大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以打印,请用A4纸竖式打印为1页)(本人签字);
2.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彩色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彩色打印)并签订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其他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2.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及地点:拟于2024年11月,将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考核的方式及主要内容。面试考核以抽签答题、考官提问等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主要涉及仪容仪表、基本素质、医德医风及医学人文素养、常见病病因及诊治阐述,健康教育演讲等。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
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原则上应形成差额。若没有形成差额的(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情况),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进入签约、体检、考察等环节。若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小于计划招聘名额时,按规定调减招聘名额。逾期未参加面试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人员。
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人员。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人员,且拟签约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用人单位与签订意向协议人员签订意向协议(如后续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中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协议自动作废)。出现的招聘缺额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体检
体检由大邑县卫健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安排在另外一家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或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健局请示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审核后,报送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相关待遇
(一)本次引进为编制内引进,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在大邑县服务年限不低于7年(含试用期)。
(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外,另按《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邑县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办法的通知》﹙大邑府办函〔2024〕24号﹚享受相应层级的人才待遇。
咨询电话:028-88222901 028-88292907 (大邑县卫健局)
监督举报电话:028-88267125(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温馨提示: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在本次招聘工作期间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相关信息,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大邑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