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学科带头人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儿童血液病专业学科带头人
1.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8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博士学位者优先。
3.具有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从事儿科血液病专业临床医疗10年以上工作经历,能主持开展骨髓干细胞移植技术,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担任省级及以上医学重点学科(或临床重点专科等)负责人的优先。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熟悉国家卫生健康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现代医院管理模式,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较强的科研、教学能力。近10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课题资助经费总额≥10万元;现工作单位为全日制本科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具备国家级住院医师规培儿科专业基地。本人为硕士研究生导师,以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排名前三的主研人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的优先。
(二)妇科学科带头人1名
1.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8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博士学位者优先。
3.具有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从事妇科临床医疗10年以上工作经历,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担任省级医学重点学科(或临床重点专科)负责人的优先。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熟悉国家卫生健康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现代医院管理模式,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较强的科研、教学能力。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课题资助经费总额≥20万元;现工作单位为全日制本科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具备国家级住院医师规培妇产科专业基地,本人为硕士研究生导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排名前三的主研人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的优先。
6.入选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项目计划或者获得相应人才荣誉称号;或曾担任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一级专业分支机构委员及以上或二级专业分支机构常务委员及以上学术职务,或省医学会一级专业分支机构常务委员及以上学术职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五年曾发生过经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医疗事故主责的;
6.近五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符合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管理办法(2021年版)》者,将额外享受相应层级的安家补助、科研启动经费、租房补助和事业编制等待遇。
四、招聘方式
初选后通知考核,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岗位适应测试,按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五、截止时间及提交材料
招满即止。有意者请下载填写岗位报名表,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scfybjrs@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XXX应聘XXX岗位”字样:
1.岗位报名表(xlsx格式);
2.个人简历(附照片)及相关个人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及学位证、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请务必将简历及所有相关支撑材料扫描在同一pdf文件且大小在10M之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65978377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
组织人事部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