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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成都都江堰市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2 11:05:53

都江堰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招募公告

 

都江堰市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以下简称“公卫特别岗”),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都江堰市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176个,其中医疗卫生岗153个(含应急岗21个、其他岗132个);校医辅助岗12个;社工岗11个。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具体职责如下:
(一)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其他岗)主要负责协助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医疗应急救治、隔离场所管控、流行病学调查、密接转运、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校医辅助岗主要负责协助开展中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传染病哨点监测及预防控制等工作。
(三)社工岗一是承担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协调指导、信息收集、数据上报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二是负责组织开展或直接承担疫情风险人员社区排查、协助开展核酸检测、加强社区动员、链接社会资源、提供关爱服务、协助负责民政下沉服务事项等工作。
二、服务期限
公卫特别岗服务时间为3年。其中应急岗服务时间为1年,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可申请延期,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
三、招募对象
(一)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招募对象为:
1.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3.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
4.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社工岗招募对象为:
1.省内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省外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社工岗招募对象不限专业。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6.我市服务基层项目在岗人员。
五、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cdpta.cdhrss.chengdu.gov.cn。
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9:00至8月7日17:00。
资格初审:2022年8月2日9:00至8月8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8月9日12:00至2022年8月9日24:00。
面试时间:2022年8月10日开始。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募可能会调整面试日程。如有调整,将提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jy.gov.cn)等原公告渠道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进行打印准考证、参加面试等招募流程的,责任自负。
七、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选择招募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请考生务必填写“证件号码”、“出生地”、“毕业学校”、“学历专业”、“毕业时间”、“联系电话”、“考生类别”、“是否服从区域内调剂”、“是否服从岗位调剂”、“户籍所在派出所”、“家庭详细地址”、在“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个人简历”栏注明目前的工作状况;“所属招募对象类型”务必准确填写对应序号:1.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2.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4.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5.省内普通高校其他非医药卫生类专业、符合岗位招募条件的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6、其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务必填写“奖惩情况”。填报完后请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提交后,请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按照网络提示上传附件。附件内容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下载,须在有效期内)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需提供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证明;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社保缴费清单(天府市民云可查询打印)。以上信息上传正确,方可通过资格初审。未上传附件的,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
(三)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都江堰市卫生健康局、都江堰市民政局、都江堰市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在招募的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招募)资格。
(四)确定报名
审核通过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考生自己删除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面试的,责任自负。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募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募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其他要求
考生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每位考生原则上只限报一个招募岗位。同时务必勾选“是否同意区域内调剂”,若勾选“是”,则表示岗位在满额的情况下,愿意调配到其他单位;若勾选“否”,表示岗位在满额的情况下不愿意调配,自动放弃选择其他单位的权利;勾选“是否同意岗位调剂”。若勾选“是”,则表示岗位在满额的情况下,愿意调配到报考单位的其他岗位;若勾选“否”,表示岗位在满额的情况下不愿意调配,则自动放弃选择报考单位其他岗位的权利。报名时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八、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一)资格复审(原件校验)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2年8月10日上午7:00-8:30到达都江堰市李冰小学(地址:都江堰市银丰路69号)对应候考室进行资格复审。8:30未到指定候考室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应聘资格审查表》打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报名需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如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
5.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注册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6.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应提供社保缴费清单(天府市民云可查询打印);
7.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需提供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证明;
8.已取得医药岗位资质的,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享受优先条件的,请提供相关印证资料。
(二)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后,立即进行面试。因未携带齐相关材料、迟到、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等本人原因,未通过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招募。
2.面试地点:都江堰市李冰小学(地址:都江堰市银丰路69号)。
3.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8月10日全天。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面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请及时关注。
九、体检
根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在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jy.gov.cn)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
1.若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按相关优先条件确定入围人员(其中: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校医辅助岗,按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的原则,确定入围人员。社工岗按普通高校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卫生健康等专业,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的原则,确定入围人员)。如再相同的,由领导小组确定加试方式,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对面试后未达到计划招募人数的岗位,由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统筹,在超出招募人数的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报名时选择“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
3.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其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4.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管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管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5.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该招募岗位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jy.gov.cn)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十、公示
体检结束后,都江堰市卫生健康局、都江堰市教育局、都江堰市民政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拟招募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公卫特别岗人员招募名单,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jy.gov.cn)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签订协议和岗前培训
(一)签订协议。招募计划完成后,都江堰市人社局、都江堰市卫生健康局、都江堰市教育局、都江堰市民政局指导服务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二)岗前培训。8月31日前,由都江堰市人社局、都江堰市卫生健康局、都江堰市教育局、都江堰市民政局牵头分别组织对招募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并于2022年9月1日正式上岗。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纪律和监督
招募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募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募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电话:(028)87111695。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考试违规违纪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募所有相关公告均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jy.gov.cn)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准考证打印、面试、体检、递补、上岗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应聘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行负责。
(三)请报考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行负责。
(四)本次招募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考生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时疫情防控要求见附件3。(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请考生密切关注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都江堰市卫健局、都江堰市教育局、都江堰市民政局负责解释,都江堰市卫健局咨询电话:028-87110470,都江堰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28-87133065,都江堰市民政局咨询电话:028-89742535。
附件1:都江堰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招募岗位表

附件2:都江堰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政策待遇

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服务时间为3年。其中应急岗服务时间为1年,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可申请延期,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项目人员考核年度考核由都江堰市卫健局、都江堰市教育局、都江堰市民政局指导,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期满考核分别由都江堰市卫健局、都江堰市教育局、都江堰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结果作为项目人员享受服务期满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一、服务期间待遇

(一)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参照“一村一大”“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二)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三)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一)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镇(街道)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项目人员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二)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都江堰市的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

(三)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市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五)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镇(街道)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六)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七)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八)应急岗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镇(街道)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2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2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九)应急岗位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都江堰市的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

附件3:都江堰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四、所有考生需持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等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3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疾控和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中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须认真阅读《招募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