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第五次经济普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制)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大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大邑县五经普办)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用工性质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8名;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相关工作;
(三)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聘用制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热爱统计工作,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各项工作规定,遵守法纪,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协作沟通,吃苦耐劳;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后出生);
(五)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和操作智能手机;
(六)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处分的;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1)发至邮箱:121894256@qq.com。
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报名表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审查:
由大邑县五经普办筹备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依据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合格表交于大邑县五经普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者,则根据面试情况确定递补人员进入体检。
(六)公示
根据综合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大邑县五经普办筹备领导小组同意后,与应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工作
(一)聘用人员与大邑县五经普筹备小组办公室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2022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聘用关系。
(二)待遇:不低于2000元/月,参照成人社发[2019]30号文件,县“一村一大”薪酬标准。
(三)招聘《公告》由大邑县五经普筹备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联系电话:张琦:028-8822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