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市成华区智慧城市治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成华区智慧城市治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综合岗。
(二)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4.年龄在30岁以下(199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规定的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zip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874686917@qq.com。邮件标题备注为:“报名材料:姓名+联系方式”。
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1.报名时间
时间: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至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
联系人:赖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4338827。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具体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报名材料及资格进行初审。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若未达到比例要求,招聘计划予以核减。
4.报名注意事项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应聘人员,视为无效。
(二)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月5日上午9:00。
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笔试事宜将会提前在成都市成华区智慧城市治理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及成华区智慧城市治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科,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
根据笔试情况,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笔试成绩于2023年1月10日前在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在成都市成华区智慧城市治理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及成华区智慧城市治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4)笔试注意事项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笔试开考。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时间待定
地点:以实际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成绩
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者不予录取。考生个人面试成绩将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注意事项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结束后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
(三)体检
应聘人员接到进入体检的通知后,按要求到三甲综合医院完成体检,并于接到体检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未经拆封的体检报告寄交成都市成华区智慧城市治理中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体检时间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成华区智慧城市治理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五)聘用及报到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成华区智慧城市治理中心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与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相关约定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4.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举报者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28—84077952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报名、笔试、面试等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招聘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公开招聘工作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附件:报名登记表
成都市成华区智慧城市治理中心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