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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成都中医药大学招聘博士师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14:59:01

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聘博士师资公告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对博士后的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3年招聘博士师资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学校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且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聘博士师资需求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学校可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3)符合本公告中“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和“学历(位)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委培、定向培养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培养单位书面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等文件中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管理系统<地址:http://210.41.222.242:8080 >或者进入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官网,点击底端的“招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报名系统中的提示要求通过注册,进入后点击“招聘报名人口”---“直接考核招聘”---“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聘博士师资公告”下的公告链接,并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我校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

2、报名时间:长期招聘。学校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通知应聘人员来校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请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在招聘系统的“应聘材料”中上传。)

(1)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的扫描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应聘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3)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和《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应聘者代表性成果:论文、专利、课题、获奖等,每个类型最多不超过3项。提供原件首页的扫描件。

三、考核方法

考核按专业面试、学校综合面试、心理测评三阶段进行。

(一)专业面试:可通过学术报告、试讲、操作、答辩等多种方式开展,时间不少于40分钟。

(二)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等。

(三)心理测评,其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该结果将不对外公布,严格为报考者保密。

四、考察、体检与聘用

由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和用人单位按《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要求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和体检。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凡是招聘类别是“师资博士后”的工作岗位,应聘人员到岗后统一进入学科相关博士后流动站,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杏林菁英博士后成长计划(试行)》进行管理;凡是招聘类别是“课程师资”的工作岗位,按照“准聘-长聘”人员进行管理。凡是招聘类别是“行政、辅导员”的工作岗位实行岗位聘用制,博士研究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到岗工作应履行6年岗位服务期;岗位服务期满后原则上不能转聘到教师序列。

五、其他事项

(一)所有录用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咨询电话:028-61800126

附件:《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聘博士师资需求计划一览表》.pdf

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