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2020〕82号)《中共应急管理部党组关于印发<消防研究所和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应急党〔2019〕47号)的规定和我所《人员公开招聘办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2023年应届博士研究生进入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我所官网“人才招聘”专栏[www.scfri.cn]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事业单位”专栏[http://rst.sc.gov.cn]同步发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作为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公益性消防科研机构,我所始建于1963年,是国内最早建立的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专业化消防研究所,以防火阻燃和建筑防火研究为主责,重点围绕防火材料、阻燃制品、建筑防火理论、防排烟技术,以及地震、地质、气象等自然灾害应对处置与消防员职业健康、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领域开展研究,同时提供消防与应急救援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鉴定服务。经过近60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形成以建筑防火为核心,向“全灾种”"大应急”领域辐射的科研格局。
我所设有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等30余个专业实验室和鉴定检测机构,是防火阻燃技术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创建)的牵头单位,以及消防与应急救援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的共建单位,拥有高层火灾试验塔、地铁大空间综合实验馆、城市综合体火灾缩尺平台、各种尺度的热释放速率综合测试平台等先进仪器设备设施。
建所以来,先后承担多项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十三五”以来,依托重大科研项目,聚焦高层/超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地铁/交通隧道/城市综合管廊、古建筑/仿古建筑、电力基础设施等的火灾防控共性关键技术开展一系列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共获科技奖励16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奖7项、省部级奖励90余项,编制国家规范及行业内重要技术标准70余部。
我所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消防科研人才,建立了一支以博士(博士后)及硕士为主的高学历、年轻化的科技攻关队伍,被中共成都市金牛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大院大所引才育才优秀集体、人才创新先进集体。现有科研人员150余人,其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科研人员占比80%以上;研究员13人,副研究员30人;博士后10人,博士19人,硕士79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人、部级津贴专家9人、四川省学术带头人2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专家3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人,多人获得四川省省级、成都市市级高层次人才以及四川省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认定。近年来已吸引多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天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同济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英国帝国理工学院、东京大学等国内外一流学府的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加入我们的精英队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拟招聘4个科研岗位、共4名2023年应届博士研究生进入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要求请见附件1《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各项条件;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爱岗敬业;
5.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与我所职工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材料投递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15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相应条件的应届生请将个人报名材料以PDF格式文件发送至zhengzhichu@scfri.cn,文件大小在3MB以内。邮件标题及报名文件名称请按照“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专业”格式统一命名(示例:“科研岗位一+张三+××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
报名材料需按以下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提交,文件名与邮件标题应当一致:(1)《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公告附件2);(2)个人简历;(3)身份证扫描件;(4)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5)当前在读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可在学信网获取);(6)外语水平证书扫描件等佐证材料,以及本人认为能够证明具备岗位要求条件的其他材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我所将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
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将随考试安排通知同时发布,请应聘人员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在严格资格审查的前提下,开展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前将组织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作为面试评分参考,不单独计入考试总分。
考试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我所官方网站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与拟聘人员的比例一般为2:1。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廉洁自律等情况,并重点围绕“三龄二历一身份”审核个人档案。如发现档案涂改,材料、信息涉嫌造假,未核准前停止招聘程序;如因重要材料缺失等原因无法开展有效考察的,停止招聘程序。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所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我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且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后,办理相关入编入职手续。
拟聘人员原则上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福利待遇
我所将为每一位加入我们致力于消防科研事业的人才提供极具竞争力的福利待遇和发展平台。工资待遇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标准执行,其他待遇根据所内绩效管理等制度执行;除五险一金外享受多重商业保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法定带薪休假(含女性关怀假、父母护理假等);另有高层次人才补贴、住房补贴、节假日生日慰问、交通补贴等多项福利;提供公派出国访学、博士后工作站等深造平台,协助申请各类人才认定,协助申报各类基金、项目。
六、纪律监督
我所在招聘中,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于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将视性质、情节和后果,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人事部门):
028-87510331 汤老师
监督电话(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纪委):
028-87516310 金老师
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pdf
2:《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