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残联2023年公开招聘镇(街道)残联专干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在全县范围内招聘镇(街道)残联专职干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采取“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作为镇(街道)残联专职干事。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干事3名,男女不限,定向到镇(街道)残联工作。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本地户籍,持有第二(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备与职责相适应的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3、热爱残疾人事业,热心为残疾人服务,综合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及文字组织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大邑县残联办公室(大邑县小东街47号)。
2、报名时间:2023年02月02日—2023年02月15日。
3、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第二(三)代《残疾人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可在下方附件下载电子表格填写打印)1份、2寸近期免冠照两张。
4、报考人员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凭身份证原件到大邑县残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发证时间另行通知),准予参加考试。
5、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时间、地点:以县残联通知为准。
笔试考试只考一门,内容包括四个部分,满分为100分。
第一部分:时事政治及市情基本知识占10%。
第二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占20%。
第三部分:电脑技能考试占30%。
第四部分:残疾人工作相关知识占40%。
(二)面试
根据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上加分,按聘用人员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残疾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等,以答题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三)加分办法
1、担任村(社区)干部或一村一大3年以上加1分。
2、从事过与残疾人服务相关工作、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的、擅长公文写作的,经招聘小组确认后可加2分。
3、持有残疾人康复、教育等相关专业知识或技能证书的加2分。
4、国家有明文规定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办。
以上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四)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
六、公示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县残联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七、考察和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和政审对象,由县残联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和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写出考察材料并作出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
在考察和政审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考察和政审不合格,经县残联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资格。考察和政审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八、培训
政审合格人员由县残联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残联工作职责和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流程等。
九、聘用
1、培训合格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合格者正式聘用为镇(街道)残联专职干事。 试用期不合格予以辞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2、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协议》。
十、其它事宜
残疾人专职干事实行聘用制和动态管理,聘用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一般聘期为三年,具体聘用期限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其日常工作安排和管理由乡镇(街道)负责,业务指导由县残联负责,年底考核由所在乡镇(街道)和县残联共同负责,聘期内实行工作考核,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解聘。
本次镇(街道)残联专职干事招聘的相关事宜,由县残联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8207851。
附件:专干报名表